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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28日 共279万6638剂新冠疫苗过期

截至2月28日 共279万6638剂新冠疫苗过期

(吉隆坡21日讯)卫生部长扎丽哈表示,截至2023年2月28日,共有279万6638剂不同品牌的新冠疫苗过期。

她指出,这占了政府储存量的3.27%,其中包括我国所收到的疫苗捐赠。

她在国会以书面回答希盟民主行动党太平国会议员黄家和的提问时,如是说道。

黄家和询问我国共有多少新冠疫苗已过期或将在未来6个月内过期,以及在采购疫苗的成本中所损失的金额。

同时,扎丽哈补充,由于政府已签署保密协议(NDA),所以无法透露任何协议中的细节,包括疫苗的采购价格。

“2021年8月2日召开的第14届国会中,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的报告中已列出每个牌子的疫苗所花费的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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